信息通报
2023年7月4日上午,学院召开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会议,就“绩效考核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中专任教师额定工作量等事宜进行研讨。在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基础上,7月4日下午,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2023年额定工作量调整形成如下决议:
一、额定工作量
(一)专任教师额定工作量
专任教师额定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高级职称专任教师额定工作量为3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240分,科研工作量60分;中级职称专任教师额定工作量28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240分,科研工作量40分。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按《江苏海洋大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江海大〔2020〕149号)计算积分,其中的纵横向科研经费按10分/万元计算积分(纵向科研经费为非第一单位的当年合同经费;横向科研经费为当年到账经费)。科研工作量积分可以团队内切分。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教学工作量的60%,不足部分可用研究生指导工作量、公选课、教学改革及成果积分、科研积分(横向经费的积分除外)及其他工作绩效补足。
院长、副院长每年分别减免教学基本工作量120分和96分。
为保证领导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院长、副院长的教学工作量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不得领取超工作量酬金。特殊情况须经系申请,学院审批。
二、积分计算方法
(一)专任教师教学工作积分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本科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按教务处有关规定计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按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计算。1个标准课时计1分,按下式进行计算:
实际教学工作量(A)按以下方式进行核算:
A=标准课时×K1-K2
其中:
(1)K1为积分调节系数,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开设新课当年,K1=1.1。工作量乘0.1系数的部分不计入封顶工作量。
②双语课程,K1=1.1计算。工作量乘0.1系数的部分不计入封顶工作量。
(二)每位教师每年的教学工作量(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不包括公选课和研究生指导工作量)应不超出教学额定工作量,超出部分不计积分,如确因课程安排需要,经学院审批可以超出,正常计积分。系主任、支部书记等内设机构职务工作量补贴,公共选修课、研究生指导工作量补贴正常计分。
三、其它工作绩效
(一)凡是非积分部分均按40元计1分,转化为积分,转化过程中如遇小数则进位,如50元,换算得1.25分,计为2分。
(二)新引进博士,第一年没有教学业绩的硬性要求,学院鼓励其继续从事相关的科学研究、岗前培训和挂职锻炼,但须完成所在系安排的助课任务和学院分配的相关工作与科研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确需上课的,按程序报批,授课酬金按超工作量酬金计算。第一年之后的每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为240分。
四、绩效分配办法
以积分为依据,将学院当年可用于分配的总经费减去横向科研经费奖励部分,再除以学院全体教职工工作业绩积分总和得到单位积分分值(元)。
五、科研贡献奖励
教职工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按照2023年到账经费的6%进行奖励。当学院完成2023年学校下达的科研经费总量(立项的纵向科研经费和到账的横向科研经费)达到740万元,之后到账的横向科研经费不予奖励。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