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和教育部、江苏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 复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以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第三条 强化组织协调、疫情防控、过程管理和服务保障,做到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诚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负责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特点,成立一个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均为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为在职教师。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基本要求
第五条 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第六条 复试时间
2022年3月下旬-2022年4月30日。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公布(https://food.jou.edu.cn/index.htm,研究生教育栏)。
第七条 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22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平台采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具体操作方法参照最新版考生操作手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平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下载、注册、熟悉操作流程。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在线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均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第八条 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四、资格审查
第九条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和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第十条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为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凡有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必须保持公章原有颜色,复印件扫描视为无效),按要求制成PDF文档于复试开始前发送至如下邮箱:zhangjun_feng@126.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2022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可电子签名或盖章)。
10.《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yz.jou.edu.cn/info/2081/1123.htm,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11.个人简历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表性获奖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等)。
上述1-10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姓名”;第11项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个人简历及支撑材料+姓名”,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hangjun_feng@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
五、复试
第十一条 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优化对考生的服务。
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外语综合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考查
学院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s://yz.jou.edu.cn/info/2049/1030.htm)公布的复试科目《食品安全与加工技术基础知识综合(含食品技术原理和食品安全学)》,以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方式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查,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注重考查考生在听、说、读等方面的语言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素质测试侧重考查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注重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200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加试
本学科、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根据有关规定,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进行加试。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食品营养学》和《食品工艺学》,与初始科目不得相同。考生从每门课程的试题库中随机抽取4题,选择其中3题回答,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心理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第十四条 复试过程
我院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1.考生应根据复试考场与时间段安排提前3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进入本人对应的考场等候。开考15分钟后无故未进入系统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全程关注系统,掌握测试进度,等候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邀请。
2.上一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向下一位考生发送面试邀请,考生应及时接入复试现场。如果考生在工作人员发送邀请后3分钟仍未接入现场,将自动进行顺延,由工作人员顺位接入下一位等候考生。
3.考生接入面试现场后,首先应按考官指令要求,将摄像头旋转360°,全面展示面试环境,确保周围不出现无关人员和考试相关的物品书籍等。复试过程中,考官可要求考生再次展示周边环境。
4.考核结束后,复试小组宣布复试结束,工作人员将考生退出现场。考生退出现场后不得再进入本场考试。
5.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的,应立即与学院联系人联系,经学院审查原因属实后,可以安排暂缓复试,等本考场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方法
1. 专业课考试
由考生从相应试题库随机抽取3题,选择其中2题以现场口述答题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 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由口语和翻译组成,满分30分。
3. 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20分。
4. 客观部分评分
主要考察考生大学期间评分依据课程学习、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四个方面评定总成绩,满分50分。
5. 需要加试的考生,每门课程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4题,选择其中3题回答,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6. 心理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7. 复试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值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六条 复试注意事项
1.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严禁考生有弄虚作假或替考舞弊等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录屏或缩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向外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发言、回答,不得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4.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
六、复试缴费
第十七条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元/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第十八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视为相同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视为相同科目)。
5.符合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第十九条 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江苏海洋大学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逾期没有回复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录取
第二十条 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依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7)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二十二条 录取类别
1.我院拟录取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模式,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4.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准备
第二十四条 设备配置准备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需准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智能手机。电脑应安装Windows 7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配备有效果较好的摄像头(720P以上为宜)、麦克风与音箱;手机上应安装APP(远程面试系统首页可下载),同时安装支付宝APP,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双机位复试过程中,电脑为一机位,手机为二机位。
第二十五条 复试环境准备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或4G/5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接受复试。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出现在复试现场。
整个复试过程中,考生须关闭电脑与手机上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如QQ、微信、闹钟等)。保持手机电量充足、通话畅通。考生应正面免冠面对一机位摄像头;准备空白A4纸及书写笔,除在草稿纸上书写外,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和脖子,不佩戴口罩,不戴耳饰或耳机。二机位用手机架固定位于考生侧后方,视野应至少覆盖整个电脑屏幕、考生头部及双手动作。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https://food.jou.edu.cn/)。
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成绩、录取与否的通告后,若有疑问,可在7日内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18-85895916)提出申诉。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校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409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以及江苏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