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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7 10:00  

为进一步规范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和有效,全力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特点,成立两个由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和1名秘书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复试工作,专家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的人员,秘书为在职教师。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依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复试机会。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对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不足15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查询

第一志愿考生可登陆“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学院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会在调剂系统开通后在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https://food.jou.edu.cn/zsjy/yjszs.htm)公布。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核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均进行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为此,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材料均须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至学院邮箱(zhangjun_feng@126.com),用于前期的资格审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s://yz.jou.edu.cn/info/2097/1335.htm)。

2.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8.考生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个人简历、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省级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创新能力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9日17:00时,过期不予受理。

9.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1-7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第8项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支撑材料”。上述所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hangjun_feng@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含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120分钟(150分的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满分为100分(满分150分的科目按比例折算成100分),60分为及格,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请考生准备2分钟左右的个人自述,包括个人学习情况、科学实践活动、科研成果、未来计划等内容。

(2)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注重考查考生在听、说、读等方面的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包括英语原文阅读、翻译,外语交流等,总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测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围绕考察重点对考生提问。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总分17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第一志愿考生需在2024年3月20日至28日期间,调剂志愿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一天,登录“江苏海洋大学心理测试平台”进行测试。

操作方法:请考生本人使用手机微信扫如下登陆二维码,输入手机号和密码(JOU+身份证号后六位,+号不用输入)进入系统进行测试,显示待测问卷为《最近的心情怎么样?》《你了解自己吗?》,点击进入测试。注意一定要提交才能完成,完成测试后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若无待测问卷,说明成功完成。

5.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 8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6.加试。根据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进行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始、复试科目不得相同。“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工程”加试科目为:《食品营养学》和《食品工艺学》;“生物技术与工程”加试科目为:《发酵工程(一)》和《生物分离工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两部分构成,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保留整数位(四舍五入)。

2.综合总成绩的计算。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八)复试缴费

1.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0元/生。

2.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四、调剂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如下(如有变化,以调剂系统信息为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接收调剂

086001

生物技术与工程

086003

食品工程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标准。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遴选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如出现排名并列时首先以统考科目成绩排序,如仍并列再以英语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须按时参加复试;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由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

4.复试结束后,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回复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对后面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次替补发送“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五、录取

1.录取规则。复试录取分为两批次,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待第一批考生拟录取工作完成后,调剂考生参加第二批复试,再拟录取第二批考生。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分类,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根据以上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如有考生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实行后面合格考生依次替补拟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

3.录取类别

(1)我院拟录取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模式,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拟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4.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一)第一志愿复试安排

1.第一志愿复试报到时间: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29日9:00-14:00,现场报到,核验证件原件。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9:00-14:00,现场报到,核验证件原件(调剂考生报到时间后续通知)。

报到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文达楼605。

联系人:张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15222582516(张老师)、13815666611(吕老师)。

2.第一志愿笔试时间: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29日14:30-16:30在C文通楼225,18:00-22:00在文通楼325进行加试。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14:30-16:30在C文通楼112举行专业课笔试。

3.第一志愿面试时间:依据我校研究生院的复试时间安排,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食品工程(专业学位)考生于2024年3月31日上午8:30开始。

4.第一志愿复试地点:文达楼606会议室和604会议室。侯考地点:文达楼404

(二)调剂志愿复试安排

调剂志愿的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学院根据情况另行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咨询、申诉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8-85895920,15222582516(张老师)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接受考生的申诉。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复议工作。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成绩、录取与否的通告后,若有疑问,可在7日内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18-85895916)提出申诉。

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提起申诉,电话:0518-85895243。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诉与质疑。

八、其他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2.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4.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及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https://food.jou.edu.cn/)研究生招生栏及通知公告栏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5.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6.本细则由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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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8-85895920   邮编: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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